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规定是,股权质押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发起人的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一年内不得出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权质押,高级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等。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股权质押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