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司法解释中,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认定并没有可供参考标准。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见,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实际损失确定的。而承租人的实际损失的计算尚缺乏可供参考的依据,需从审判实践中总结。
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主要在于:
1、租赁程序不同。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期限不同。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3、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5、租赁的实质不同。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应注意的事项有:
1、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方面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2、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面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方面是否有不平等、不公平的免责条款;
4、融资租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方面是否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根据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一般融资租赁以逾期租金为基数来计算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六,相当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