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拖欠租金时,次承租人垫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21-10-17 09:24:15
问题描述:
一家开发商开发了一座商品房办公楼。后来,开发商a与我公司签订了
办公楼租赁合同,同意开发商a将办公楼一层租给我公司,我公司支付相应的租金。但是,合同没有规定是否可以转租。合同签订后,开发商a将租赁的办公楼交付我公司使用。租赁一段时间后,我公司将部分
办公用房转租给C公司。开发商a对此没有异议。租赁一年后,我们公司开始拖欠租金,因此开发商a想终止与我们公司的合同。然而,C公司表示愿意支付我们公司所欠的租金。请问:当
承租人拖欠租金时,如果分承租人支付了未付的租金,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