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的实施

更新时间:2018-08-14 09: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工程审计是专业审计人员通过行使独立审计职权,检查工程建设各基建环节的管理是否合规合法、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等,通过检查,纠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那么什么是工程审计的实施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工程审计的实施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和规范工程审计制度,达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企业效益流失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审计项目包括大、中、小型基建工程、各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更新改造工程、业扩工程、大修理工程、维修工程、装饰工程(包括二次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改建工程、拆除工程)等。

  第三条审计依据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原电力工业部内部审计办法;

  4、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审计和竣工决算的规定,以及与工程纳税有关的规定;

  5、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与工程结算有关的法律性文件;

  6、批准的立项文件和项目投资计划;

  8、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等;

  10、其它有关规定。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且要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待工程审计应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依法审计,忠于职守。

  第六条主动联系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如建委、定额站等)的支持,营造好的外部环境,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对所有工程的开工建设前、建设期到竣工各阶段的全过程及重要事项进行审计。各单位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要和审计部门携手把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各类合同、工程预决算、标的核对、工程期中审计等各个方面,审计部门都必须积极参与,工程管理部门要提供工程配合等方面的方便和条件。

  第八条项目审批手续审计

  主要审查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可研评估报告、初步设计、立项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投资计划、概算批复文件和借贷协议文件等)是否完备、合法,项目是否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其他投资计划,自筹资金来源有无违反政策等;对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筹措、勘测、可研、初设、方案优化等)作出评价。

  第九条工程招投标审计

  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一律实行招标。审计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的招标、评议标及优选施工队伍等工作,着重审计投标单位的资信、履约能力、标的的合理性等。

  第十条合同审计

  1、工程的各类合同签署前,必须经过审计部门审计,未经审计的合同不予承认,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2、工程合同的签订,负责承办部门应将有关的各类资料和审签申请单送交审计部门审计;

  3、重要的合同必须有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洽谈;

  4、合同的副本必须送交审计部门存档备案,以便作为工程决算审计的依据。

  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主要审查合同内容、合同格式(包括承包方式、工期、质量及技术要求、付款方式、结算方式、材料供应、履约奖惩等)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

  2、合同中增加和减少的条款是否合理、合法;

  3、合同双方签字、银行账号、印章是否齐全,合同签字人必须是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签订经济合同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书要留底存档;

  4、合同制定的法律依据;

  5、合同中需明确成品保护及保修要求、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对于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招标书中的条款也是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与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投标书中的承诺条款也是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与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此外,工程发承包合同还需审计以下内容:

  1、审查承包方的企业性质、施工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并将承包方的资质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存档;

  2、审查承包方的工程取费证书、施工许可证,并将复印件存档;

  3、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承包单位所采购的调价材料设备实行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三方认可制(必要时设计单位、产品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也可参入),并对产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等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购销合同的审计

  1、大宗的材料设备采购应采用招投标制,采取货比三家,择优录取的方针选择供应商或生产厂家;

  2、合同签署前,物资采购部门须将市场考察报告递交审计部门。市场考场报告需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材料设备的供应渠道,各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性能比较等综合评定结论。未提交完整的市场考察报告的合同不予审计;

  3、合同中需明确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参数,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要求,购货数量及计量标准,材料设备的包装要求及包装品回收方式和价值计算方式,需明确材料设备的交货单位、交货期限、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提货单位、提货方式、验收方法及运费计算方法和承担者,材料设备的价格和结算方式等;

  4、对于需供应商无偿提供的备品、备件必须按有关规定供足;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条款;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条款;

  5、主要材料设备须经本单位物资主管部门认可,并对其价格、质量、产地等的真实性负责。

  工程勘测合同、设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监理合同等可参照本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审计。

  第十二条竣工资料审计

  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由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后,将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章齐全的结算书一式四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图纸一份送交审计部门审计。

  1、认真阅评议标书记录和施工组织设计资料,详细核对工程隐蔽记录及设计变更。准确把握工程图纸和标准图集,以图纸、变更、签证资料为基础,深入现场详实查看核对,做到书面资料和工程实体相符;

  2、深入核对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等的出厂合格证、试化验单、有效期等,确认工程所用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3、详细审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隐患通知单、隐患整改报告,收集工程质量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作为工程索赔的一项重要依据;

  4、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与结算书取费标准口径一致;

  5、对于工程资料不齐全、不正确的工程,应坚决不予结算。

  第十三条工程决算审计

  工程预结算形式必须是当地管理部门所颁发的现行的定额标准。

  1、确定审计范围,由归口管理部门将范围内的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施、竣工图纸、合法的设计及施工变更单、工程施工记录、材料试化验单、竣工验收证明、质量等级证明等)及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供货合同、标书、概算、报价及预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资料提供给审计部门,并搜集有关定额标准及变动情况,做好审计准备;

  2、审核施工单位的取费证书、资质等级是否与结算书相一致,取费标准是否与承包方式一致;凡是无取费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结算,只能计取基本直接费;凡是冒用资质证书、单位公章,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工程项目的,经审计查出后,一律责令停止施工,赔偿甲方损失,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审核工程量,认真核实工程量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是否与工程实体相符,重点是易重复计算和隐蔽工程部分,即要认真核对工程图纸、变更单、施工记录,又要按设计复查计算,到现场勘察,必要时应开挖勘查,直至核实为止;

  4、审核工程直接费、间接费,要求计算符合规则和方法,不错项、漏项、多项和重项;无依据项目的补充定额编制要合情合理符合实际;估价、议价要协商,结果要合理;套用定额和标准符合规定,不以低套高,单价换算符合规定,计算范围、方法和计算基础正确符合规定;掌握承包方在工程预决算中提高造价的手法(如高估冒套、提高工艺拐套定额、偷工减料或减少工艺达到偷工减料的目的等);

  5、审核材料价差,要使调价材料名称、种类符合规定,用量准确,价格正确,差价调整符合当地职能部门规定的估价;各单位审计人员要深入市场调查研究,了解供货渠道,掌握各类材料的出厂价格及回扣率(即掌握材料的批量价格和相应的市场优惠价),把它作为决算审计的一个有力支撑点;

  工程承包单位所采购的调价材料设备实行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三方认可制(必要时设计单位、产品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也可参入),并对产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等的真实性负责;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审计;

  6、贯彻质量与决算挂钩的方针,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应坚决不予决算;对于分部分项工程或质量隐患处理不符标准的工程,对于部分原材料不合格的工程,应大比例抵扣工程款;

  7、工程预算必须经审计部门审计,未经审计部门审计,有关部门不得予付工程款;

  8、工程概预算和竣工决算,是财务拨付工程款的依据,其编审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需双方确认审定结果,并在预(决)算或审计单上签字,作为预算、竣工决算、财务拨付工程款的依据和审计报告依据。

  第十四条工程款的审计

  1、工程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预付备料款应按当年计划完成工程量计算,付款要真实(凡预付备料款、启动资金的工程,决算时要按规定扣除备料款利息或在综合取费时折扣费率);

  3、工程进度款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审批的预算及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4、支付工程款项时,收款单位一定要出具正式发票,不得使用收款收据,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付款。

  5、支付工程款项时,工程合同及预结算必须已经审计部门审计,未经审计部门审计,有关部门不得拨付工程款;

  第十五条工程投标、签订承包合同、预付工程款项,一律出具相应的履约保函或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或承兑汇票)的受益人必须是业主,并且保函(或承兑汇票)是不能撤换的。

  1、投标保函。承包商在投标时,必须将投标保函与投标书一同递交业主,保函格式和要求在招标书中明确,金额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2%,有效期比报价有效期长一个月。保函的格式、金额、有效期等可作为评标的条件之一。对未中标者的保函在授标后释放;中标者的保函,在收到履约保函后释放;

  2、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必须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递交,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在签发了最终验收证明书后释放;

  3、预付款保函。业主必须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后方可支付预付款,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同,有效期至工程竣工。若合同中规定了预付款抵扣方式,也可在预付款抵扣完毕后释放预付款保函。

  第十六条工程期中审计

  工程开工后,审计部门应协同有关部门(计划、财务、基建、设计、筹建办、物资等)随时组织实施在建审计。工程审计人员应随时深入工程施工现场,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所用材料设备等的真实情况。

  1、审查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有无管理失控环节;主要侧重资金使用、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供应管理等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2、审查工程投资各方资金到位情况;

  3、审查建设资金有无挤占、挪用、流失和重大损失浪费等;

  4、审查建设过程中有无概算外项目,有无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问题;

  5、审查设备定货、设备到位、资金支付等情况;

  6、审查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及有无良好的控制,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

  7、审查工程预付款情况是否与工程实际进度相符,是否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

  第十九条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找出症结所在,找出对症下药的解决办法,并及时反馈给工程归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以利于各级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条工程审计完毕后,做好整理、登记、建立台账和归档工作,并提出审计报告、案例专题研究书,作出结论和决定,提出建议,报送省公司审计部及厂内有关领导或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的内容有三部分:一是工程概况,主要是工程立项依据、投资规模及合规性、工程造价等经济指标情况;二是工程决算和结算的审计情况及其审计效果;三是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建议。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未规定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小型基建工程审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工程审计的实施的介绍。审计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同时,应注重综合分析工程建设实际中存在的不足,从管理的角度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或意见,从而加强和改善各职能部门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经营管理,确实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 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信息,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预算审计和决算审计
需要按照具体合同确定解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工程审计主要审计哪些方面
需要按照具体合同确定解决
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审计
工程审计的流程如下, 一、资料收集、审前调查; 二、审计准备; 三、审计实施; 四、审计结案; 五、审计档案
政府工程审计,工程老板能够接送审计人员吗
你好,建议不要太高规格的接待,否则有可能构成违法。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与我详谈、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工程审计问题
可由法院重新委托机构审计。
工程审计问题
起诉到法院后可能需要审计,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一个17岁的女孩主动离家出走报警有用吗?
您好,出走的原因理由具体是什么?如果不是拐卖等,一般情况下无责
要不要去教育局改学籍?
你好,详询教育局
车子前几天被别人开走了,我都不知道今天收到了短信有停车费,可是那天我都没出去,怎么查询是谁开走的
首先,你需要联系发短信的人或物业管理了解详细情况;其次可以查看监控录像寻找线索;若无果可报警求助警方调查。
老师专科生没有1+x证书可以拿毕业证吗
法律分析:不给毕业证的话可以向教育局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正常情况下成人高考的毕业证在学制期限达到会如期下发,应该去所在学籍的管理函授站点领取。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