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包括: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也没有其他任何限制。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
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在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
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5.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银行信息。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并没有将这种情况单独列举,根据法理原则,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