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怎样的?领取期限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7、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在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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