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投资款不能退还,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随意抽逃出资。如果股东想要撤资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流程为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
隐名股东投资款不能退还。找法网提醒您,股东公司在成立后就不可以随意的抽逃出资,股东要进行撤资只能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进行,所以说股东想要撤资时也是需要先认定自己的股东身份,然后再将股权进行转让,在转让时也是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具体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
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起诉公司。
隐名股东既非登记股东,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已依昭法定程序取得了股东身份,直接起诉公司的,法院不支持。找法网提醒您,隐名股东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即隐名股东在显名化后才有资格起诉。
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利用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规避法律对主体的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