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签政府采购合同,但是分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代理机构违法不可以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违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分公司可以签政府采购合同。公司法上所规定的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有对外签署合同的权利。
代理机构违法不可以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找法网提醒您,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变更的,但是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