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不糊期限为10年。
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有: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共有三十条,前十二条是实质性条款,后十八条是行政条款,适用于最广泛的工业产权。其保护对象有:专利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少数国家的小专利)、工业品外观设 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2.《专利合作条约》简称 PCT。它是继巴黎公约之后缔结的又一个重要的国际性专利条约。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取的产品。
找法网提醒您,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具备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