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何时开始实施专利法

更新时间:2019-07-29 15: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很多国家在很早之前都对专利作出了相关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关于专利的问题越来越显著,我国的专利法是在借鉴其他国家规定的基础上也形成了,可以说我国的专利法是舶来品,那么我国何时开始实施专利法?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我国何时开始实施专利法

  一、什么是专利法

  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而产生的一定社会关系,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其性质而言,专利法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既是确立专利权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又是规定专利申请、审査、批准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既是调整在专利申请、审査、批准和专利实施管理中纵向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所有、专利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横向关系的法律;既是调整专利人身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财产关系的法律。

  二、专利审批制度

  1、登记制

  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案只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手续、文件齐备即给予登记,授予专利权,而不进行实质审查。采用登记制的,其专利往往质量不高。我国现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就采取的是这种方式,这在减轻审批压力的同时,也在实践中引发了专利数量泛滥质量却普遍低下的问题。

  2、实质审查制

  即不仅进行形式审查,还要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实质审查能够保证专利的质量,但需有大批高水平的审查人员,且容易造成大量积压。

  3、延期审查制

  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案,自提出申请之日起满一定期限(如18个月)即予以公布,给予临时保护;在公布后一定年限内经申请人要求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逾期未要求实质审查的,则视为撤回申请。采用延期审查制可减轻审查工作的负担。中国对专利的审批采用延期审查制。

  三、我国何时开始实施专利法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综上所述,我国专利法的实施要追溯到1985年4月1日,是在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限行专利法是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2016专利法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专利法一共修改了四次,最近一次修改是2020年。公元1950年8月11日,政务院颁布《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1950年10月9日,政务院财政经
2014年专利法实施细则
专利权有如下特性: 1、指向对象仅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权利具有时效性,即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专利法实施细则2018
您好!关于专利保护的内容问题,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独占实施许可 专利法
你好,专利权转让需要经过法定程序: 1.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 2.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 提交专利转让的材料 4. 交纳手续费200元 5. 国家知识产
最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
专利未按时补正,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
中国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
目前无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是地方知识产权局,对国内的优势企业在专利申请和保护方面都还是非常关注和爱护的。国内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好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做好自己的份内之
想问一下能不能委托律师帮忙解冻
您好可进行相应冻结判断处理
上班期间领导未经我允许拍我照片发群里让所有人知道?
如果拍照只是用于证明员工上班期间违反工作条例,那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