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管理的三大原则分别是:量才录用、适才适用、有奖有惩。虽然这三大原则听上去不错,但实际上想要做到完美却是比较难的,那么大家知道人事行政管理的三大原则如何落地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也就是说任职者必须具备完成职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所需的条件,即做事能力和条件。因此在选择人才的过程中,一套有条不紊的管理流程和专业严谨的筛选模板就显得尤为重要。
2、适才适用,人事两宜
只有对人、职、事做多方面的综合考察,才能达到人适其职、职得其人、适才适用、人事两宜的人事管理目标。
3、有奖有惩,奖惩分明
以考核为基础,以功过为根据,有奖有惩、奖惩分明,才能有效地解决了激发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问题。在很多企业中,考勤管理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1、行政监督检查。为了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2、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关于权利的决定可分为奖励性和非奖励性。奖励性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的精神和物质鼓励。非奖励性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赋予公民以一般权利和权能的处理决定,其中以行政许可比较突出。
3、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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