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小孩子的姓可以改。但要父母双方协商同意,其中一方拒绝变更姓名的,公安机关不可以办理,即便使用欺骗的手段变更姓名的,公安机关也要予以恢复。
离婚了小孩子的姓可以改。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的姓氏】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小孩修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
1.由父母、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2.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找法网提醒您,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