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进行,促使企业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等,企业在进行政府采购时需要遵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那么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有哪些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进行采购时的法律规定。对于任何公民而言,都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常见的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规定的政府采购,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采购对象必须属于采购目录或达到限额标准。
网友: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律师:国内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目的采购,而其他的则由各单位自行采购。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占了很大的比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集中采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有哪些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政府采购法以法律明文规定了采购人、采购机构、供应商和监督管理员的法律责任,为我国政府采购公正公开透明化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