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那么,具体什么是政府采购呢?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呢?政府采购有哪些类型?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串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国际上,政府采购是包括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及采购管理在内的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总称,亦指公共采购的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采用招标的方式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询价。询价顾名思义即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它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主要是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作为首个“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是由《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
政府采购有四种基本类型:即购买、租赁、委托、雇用。其中,购买特指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政府采购行为;租赁是在一定期限内货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即政府采购方转移的行为;委托和雇佣是政府采购方请受托方或受雇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工程的招标就属于委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的相关法律内容,我么可以知道,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六种方式。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