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正在流通的外交护照大约有9500份,每年新发的外交护照大约只有2800个。很多人把外交护照理所当然的想成外交豁免权,这是错误的。外交护照属于因公护照的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一般称为因公出国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前可延期。每本护照可延期2次,每次所延期限不超过5年。
一.外交护照是什么
外交护照是一国政府依法颁发给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高级官员、外交代表、领事官员等人从事外交活动使用的护照。护照封面颜色多种多样,但一般都印有“外交护照”字样的明显标识。外交护照一般是颁发给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使用的护照,如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和到外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会或政府代表团成员等, 都使用外交护照。
根据国际惯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般也发给外交护照。
二.如何办理外交护照
外交护照是由法定的机关/机构颁发的,以下时有权授予外交护照的机关/机构。
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办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必要时办理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的延期、加页、加注手续。外交部授权的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颁发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必要时办理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的延期、加页、加注手续。目前,有56家因公护照的颁发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并办理各类护照的延期及加注等手续,受理香港特区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的申请,并为澳门特区居民申请澳门特区护照及旅行证提供必要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领事馆和领事馆颁发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办理各类护照的延期及加注等手续,受理香港特区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的申请,并为澳门特区居民申请澳门特区护照及旅行证提供必要协助。
外交部驻港公署、驻澳门公署可换发、补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办理护照的延期及加注等手续。
护照颁发机关经授权也可颁发代替护照的证件,对已经发出的护照和代替护照的证件有权收缴、宣布作废或吊销。
三.使用外交护照的范围
外交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全国政协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的封皮,是红色。
外交护照存在审查容易控制困难的问题,2015年开始开展了对外交护照的审查项目,但是进展却非常缓慢,主要是因为“围绕外交护照资格的敏感性”。因为一些“知名的利益相关者”可能“不能接受”不再拥有外交护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