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企业人为了让企业的资金活起来,更大限度让资金更加有价值,因为钱只有在流通中才能产生价值,那资产的证券化也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那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一、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分为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2、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类。根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发行人和投资者所属地域不同,可将资产证券化分为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国内融资方通过在国外的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SPV)或结构化投资机构(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SIVs)在国际市场上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国外投资者融资称为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方通过境内SPV在境内市场融资则称为境内资产证券化。
3、根据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类。根据证券化产品的金融属性不同,可以分为股权型证券化、债券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资产证券化的历史不长,但相关证券化产品的种类层出不穷,名称也千变万化。最早的证券化产品以商业银行房地产按揭贷款为支持,故称为按揭支持证券(MBS);随着可供证券化操作的基础产品越来越多,出现了资产支持证券(ABS)的称谓;再后来,由于混合型证券(具有股权和债权性质)越来越多,干脆用CDOs(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概念代指证券化产品,并细分为CLOs、CMOs、CBOs等产品。最近几年,还采用金融工程方法,利用信用衍生产品构造出合成CDOs。
二、资产证券化的好处
(1) 资产证券化为原始权益人提供了一种高档次的新型融资工具。
(2) 原始权益人能够保持和增强自身的借款能力。
(3) 原始权益人能够提高自身的资本充足率。
(4) 原始权益人能够降低融资成本。
(5) 原始权益人不会失去对本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6) 原始权益人能够得到较高收益。
(1) 投资者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2) 获得较大的流动性。
(3) 能够降低投资风险。
(4) 能够提高自身的资产质量。
(5) 能够突破投资限制。
以上就是资产证券化的分类。资产证券化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信息,欢迎上找法网金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