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前,自己与所属高校签了一个三年的住房协议,楼价为每平3.05元。协议书上还写者贷款逾期院校将按每平不底于50元收租金.大半年多前协议书已期满了,也没有搬离,都没有签新的协议书,院校一直按每平3.05元在收租金.如今院校明确提出要按每平50元从我薪水中扣.这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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