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占50%股份,是不是可以要求工商撤销变更。还是合伙股东呢?
更新时间:2021-12-11 13:57:28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朋友成立了一家有限
公司,每个人占50%的股份。我是
法人。前几天,另一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公司法人。后来,我检查了文件,发现我在变更程序上的签名是由另一方签署的。我可以要求工商部门取消这项变更吗。后来我打电话给工商部门。他们说他们将在法庭上
起诉。起诉对象是工商局还是合伙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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