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本人近期照片回执,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人口信息核对表,原身份证等。身份证给别人可能会有用来违法犯罪的风险。
办身份证要携带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因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找法网提醒您,身份证给别人可能会有的风险包括:他人可能会利用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危害自己的人身、财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属于个人专用证件,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也不得冒用他人身份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更换到期身份证六十天内可以领取。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