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因此,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一个公民应该知道的事情。那么,关于个税所得税改革措施有哪些?你知道吗?不知道的朋友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
个税起征点一直是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从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至今,起征点共经历3次调整。从1980年的800元,到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调整至3500元并延续至今已有7年。
此次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拟将个税的起征点从现在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 元,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不必再缴个税。
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对于广大工薪阶层而言,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意味着多了1500元的免税额度,也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不必再缴个税。
“虽然标准扣除额(即起征点)仍低于许多人的预期,但提高的幅度超过40%,而且适应范围扩大到包括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在内的综合所得,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谓较为充分地体现了基本的税收公平观:税收不应侵蚀个人的基本生存。以目前城镇人口的个人基本生存所需底线费用测量,5000元大致接近。以此来看,普适性的标准扣除额提至5000元是适当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导,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
“不能简单评判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的多与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收入阶层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都不一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直言,在审议中,许多人大代表也提出能否考虑在不同的地方实行不同的起征点,关键是权衡利弊,从最大公约数的角度整体考虑政策的成本与收益。
调低中低档税率,扩大个人所得税纳税覆盖面,在学界有一定共识。有专家分析指出,在2011年将起征点调至3500元时,当时纳税人数就从8400万下降到了2400万。这次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加上税前扣除的增加,纳税人数下降会很明显。有预测认为,此次改革将导致纳税人数减少到2000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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