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起诉费按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缴纳,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按双方争议的财产总额按比例计算诉讼费。异地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缴纳,逾期不交经通知后仍不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异地离婚起诉费有以下收费标准: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异地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找法网提示您,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是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件;离婚诉状及其附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