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在提高,离婚问题久商不下,便想到法院诉讼解决。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诉讼离婚被告需要什么材料?诉讼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1、原告要写起诉状,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居、家庭暴力、被告被判刑、有赌博恶习、婚外情、证人证言;分割共同财产的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单;抚养子女的证据:有固定收入;
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准备的证据与原告相反,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证人证言等。
2、可以委托本律师代理应诉,尽可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公告送达即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书、出庭通知、传票等。公告方式: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少婚姻案件就是“公告送达”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民诉法第18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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