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在监狱里面是很常见的一种情况。一般来说,监狱里面的罪犯申请监外执行的过程中,都会按照对应的标准来进行申请,那么对于监外执行来说,如何申请才是最有效的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监外执行是否需要告知被告人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被告人被判刑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向被告人送达,这是谁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
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监外执行是否需要告知被告人的相关内容,当事人申请监外执行的过程中,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够存在再一次违法犯罪的情况。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