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但需要符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判刑后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分为3种情况:
1.被判处“管制”处罚的罪犯,不收监,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2.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监外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核准可以假释。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找法网提醒,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