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刑事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那么,刑事立案决定书格式是怎么样的?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正本(正本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2、正文。主要写两项内容,一项是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83条和第86条。其中,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依据是第83条;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依据是第86条。另一项是案件名称。立案时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如“李某涉嫌抢劫案”;有明确被害人的,填写被害人和被害性质,如“李某被害案”;还可以以案件发现(发生)的时间、地点来确定案件的名称,如“5·11抢劫案”、“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等。
3、尾部。应当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填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时间,格式与行政公文的落款时间相同),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公章。
二、存根(存根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
存根联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时间,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栏可以用横线划掉。
刑事立案决定书格式是多联式文书,一式两联,由正本和存根组成:正本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存根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刑事立案决定书格式,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