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就是劳动部门对职工的因工受伤的情形进行确认的行为,这一行为的确认结果有四种:即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和不视同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应该怎样进行?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相关内容。
一、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应该怎样进行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申请工伤认定程序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xx市工伤认定书》;
2、《xx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工伤医疗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4、鉴定后有伤残等级的,需提供职工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6、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当时双方调解协议书。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以上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
3、工伤保险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作出《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
以上就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应该怎样进行的介绍。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