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了解决城镇贫困居民的生活问题,建立了全面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那些生活贫困的城镇居民,可以向居委会提出低保申请。那么老年人的低保申请书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低保申请书不用太在意格式,那些客套之类的客气词,可以省略。由于审批的第一层民政机构是镇或是街道办,所以称呼里写乡镇政府或是街道办,中间写申请理由,最后写申请人住址和申请日期。
(二)陈述申请理由简明扼要即可,主要陈述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年龄、造成生活困难的原因即可。当然,具体到实际申请中,困难原因等可以稍微详细描述一下,还可以简略介绍生活困难情况。
(三)为了审核是否适合享受低保,现在的低保申请都会要求附上申请人的财物、收入来源和生活困难的情况。
(四)部分贫困老年人由于文化等原因,无法自己写申请书,只能由旁人代笔了,所以请把申请书代笔人写上,申领低保者无法亲自签名的,可以让他们按手印和盖私章。
低保户的标准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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