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十五天。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两审终审原则。
不服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辩论原则。
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