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鉴定时间有限制,需要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超时未申请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在一年内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等级鉴定时间超期限的应当不予受理,职工将丧失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费用的权利。
工伤等级鉴定时间有限制。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等级鉴定时间超期限的应当不予受理。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来说,其法律后果将使其丧失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权利,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精神,对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而言,也将丧失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的权利。因此,找法网提示您,对于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3.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4.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5.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