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是难免的,所以在我国机动车在上路之前一定要缴纳保险,其中包括强制缴纳的保险和自愿办理的保险,强制缴纳的保险其中有一项就会交强险。下面找法网小编对交强险无证驾驶赔偿吗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
可以的。
第一、机动车道路交通强制责任险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性法规,之所以要制定这样的强制性规定,原因是机动车越来越多,发生的交通事故逐渐增加,给人身和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当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时,则会很容易破坏社会的稳定,引发大量纠纷,因此,国家要求必须缴纳交强险,交强险的作用就是一种社会性保障,能够最大程度地使受害人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二、交强险承保的标的物为机动车,也就是当承保的这个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时,不论是由什么驾驶人驾驶该机动车,保险公司均应当依法对第三人进行赔偿,因为交强险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驾驶人,而是为了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保障受害人的利益。
第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只有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这一种,由此也可知,只要事故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就应当进行赔偿。综上,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险限额内均应当向受害人进行赔偿,驾驶人赔偿的,保险公司应当向驾驶人支付赔偿金。针对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这个问题,来看看交强险及其赔偿项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交强险赔付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监会依法对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交警及机动车管理单位依法对机动车办理交强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法律保护公民的利益是百分之百的,但法律的保护是建立在一定的标准之上的,并非是你认为是就是,法律需要进行一定判别。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呈现出目前的安稳状态。为了这种和平状态的持续,还望都能按法律规定办事。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的话,交强险只要购买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偿的,但是,因为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有选择的进行赔付的。因此,为了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也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强险无证驾驶赔偿吗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