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

更新时间:2019-06-17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那么,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怎样的呢?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呢?申请仲裁需提供哪些资料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根据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

  二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

  三、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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