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破坏军婚罪女的不会被判刑,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是婚姻关系外的第三人。如果女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等。
一般破坏军婚罪女的是不会判刑的,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
(1)行为人违反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找法网提醒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找法网提醒您,破坏军婚罪的有效证据确定应当结合实际案情:比如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并且公开以夫妻的名义住房、相称的相邻、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者有填报资料是有以夫妻名义签署的等等音像、通讯、旁证、书面证据;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已经领取了结婚证的。
经常遇到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案件。通奸不同于同居,一般是指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的性行为。通奸一般是秘密的,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但只是偶尔为之。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行为,一般属于思想教育的范围,不构成破坏军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