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属于公司的员工了?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如果违反了该怎么样补偿劳动者?是不是也该补偿劳动者?
更新时间:2019-08-13 15:50:04
问题描述:
我们在一个国营企业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后面公司才和我们签
合同签的合同是三个月的
试用期但是在三个月还差3天的时候公司就以口头的方式和我们解约了说月底拿辞职报告,请问在一年的时间我们是不是属于公司的员工了?公司那样做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如果违反了该怎么样补偿劳动者?另外如果到了试用期被公司以各种理由解约的是不是也该补偿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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