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11-08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伤残大家都知道有一定的等级,不同的伤残有不同的等级,我们进行伤残鉴定的过程中,要按照伤残鉴定的情况要求来进行鉴定,那么伤残鉴定的等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十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十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第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五,伤残津贴。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七,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比较合适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三、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伤残鉴定根据不同事故性质,需要的材料也不一定相同,但是主要有员工本人身份证明信息,医疗记录、检查记录以及事故性质证明的材料。

  以工伤鉴定为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十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进行鉴定以后,就需要按照赔偿标准来赔偿,赔偿的时候要符合要求。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鉴定等级依据是什么?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
十级伤残怎么赔偿,标准是赔偿多少
九级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银、标准是怎么样的。
九级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
2019年十级残疾等级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十级残疾赔偿金包含以下内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
十级伤残标准,十级伤残赔付标准是什么
你好,需要根据住院天数等其他信息详细计算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仅仅伤残赔偿金如果农村户口二万左右,城镇户口五万左右。
十级伤残怎么赔付?赔付标准是什么
工伤与一般伤残,二者标准不一样的。
十级伤残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赔偿要根据本人工资年龄伤残等级受伤部位综合计算。
试用期三个月,有工资吗?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老板支付了保险费。如何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当月辞职当月发工资,这样可以吗?
你好!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请问高中单招进厂后成为正式工,会影响应届生的身份吗
如果择业期间签订了劳务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话就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浙江1.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那到目前还没有加,是不是到时候能把前几个月得都补发
浙江自2017年12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但最低工资标准会变化,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考虑劳动者本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