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政诉讼这种监督行政的方式便应运而生。那么,行政案件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管辖异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写明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正文:
详细写明申请人对本案管辖的意见和主张,并阐述其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主张。
(2)事实和理由:结合本案案情,阐述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提出异议的理由。首先简明扼要地说明案情,然后着重阐述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本案不应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理由,确定本案管辖的关键事实及决定因素。综合所述事实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对本案管辖进行审查的请求。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列明可以支持申请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材料名称、数量。
行政诉讼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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