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的经济水平迅猛发展,相应的既带来一些良好的成果也带来一些令人苦恼的问题。比如房价的居高不下,导致了许多人无房可住,也间接导致了租房价格的高涨。为了更好的环节房价带来的冲击,国家实行了公租房政策。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规定。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规定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1)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
(3)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
(4)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5)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以上就是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规定的介绍。公民若需要申请公租房的话,则必须要满足当地的条件,这样才有资格在当地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一旦申请获得了公租房的话,此时申请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