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8-13 17: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都知道政府棚户区改造公司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划拨,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棚户区改造公司。那么,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的区别是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的区别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1、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2、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3、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二、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的区别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
你好,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各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细则》、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开发商拿棚户区改造房当大产权商品房卖
关键要看这块土地的性质是否是出让土地。 是的话,就是大产权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棚户区改造开发商与居民签泡沫协议
那就等盖完楼,分给你的时候如果面积不对你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事情丢失报警后应该有哪些程序?
那要看你处理的是什么样的事故
单亲妈妈结婚后,孩子能跟继父姓吗?
你好,建议及时询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昆山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司法鉴定要钱。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司法鉴定的当事人负担,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鉴定机构或者鉴定单位。鉴定费用由鉴定机构和当事人在国家制定的标准上协商确定。 法
我罚金交完了,现在发现还在失信名单里,该怎么办
罚金缴纳完毕的,可以联系法院承办法官申请撤销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失信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删除。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
被组织部门函询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二次酒驾可以弄驾照吗
两次酒驾是否能考驾照,需要看其造成的后果分以下情况:1、酒后驾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年之后是可以依法办理驾照的;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你好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