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提取公积金需要带的材料包括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配偶的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属于共有产权的需要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等。镇江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等。
镇江提取公积金需要带的材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找法网提醒,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职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镇江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的额度: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证明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