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先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然后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再到工作单位盖章,再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汇款。提取条件包括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等等。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者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表格。
3.到单位财务部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
4.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5.审核通过,1-3工作日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存折中。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如下: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