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背书转让时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19-05-21 09: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进行票据背书转让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否则可能会遭受风险和重大损失。那么,票据背书转让时要注意什么呢?票据背书转让有哪些特征呢?票据背书有哪些种类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票据背书转让时要注意什么?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

  3、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电子银行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四、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票据背书转让时要注意什么

  二、票据背书转让有哪些特征?

  1、背书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以出票行为为前提的,出票行为的效力会影响背书行为的效力,当出票行为无效时,即便背书行为完全符合票据法的要求,也因其为出票行为的附属行为而归于无效,但反过来,背书行为无效,并不会影响到出票行为的效力,背书行为无效时,往往出票行为以及票据本身都依然有效。

  2、背书是持票人所为的票据行为。背书行为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受票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行为,因而,该行为的行使以对票据持有权利为前提,是以在通常情况下,背书行为的行为人即为持票人—票据权利人本身。

  3、背书以转让票据权利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票据权利的转让方式一般有两种:单纯的交付或背书。根据我国《票据法》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在我国背书是转让票据的唯一合法方式。但是由于我国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而支票可以不记载收款人的名称而由出票人授权他人补记,因而在我国也是存在单纯交付而转让票据权利的情形的。

  4、背书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进行。我国的票据法,以及台湾地区的票据法,和德国的票据法都规定,背书必须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而日内瓦公约和英美法都不要求背书必须在票据背面为之(日内瓦公约规定背书人仅签名而为空白背书时必须在票据的背面或其粘单上为之),《美国统一商法典》还规定,若无法确定汇票上的签名人的身份(是承兑人、受票人还是其他人),则一律视为背书人。

  三、票据背书有哪些种类?

  1、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以背书的目的为标准进行分类,背书可以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转移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又称为实质背书。非转让背书是以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票据权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又称为形式背书。这是对票据背书的基本分类。

  2、一般转让背书和特别转让背书

  对转让背书进一步分类,可以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别转让背书。一般转让背书是“一般意义上的、最普通的背书”,它是指票据权利人基于转让票据权利的意图而进行的背书,一般转让背书在背书的双方、背书的记载上均无特殊情形。

  一般转让背书依据背书时是否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又可以分为完全背书和空白背书。完全背书又称为“记名背书”,它是指背书人依法在票据背面或其粘单上完整记载背书类型、被背书人名称,并签名盖章的背书形式。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略式背书”,它是指背书人在进行背书转让时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被背书人记载处留有空白的背书。各国对于一般转让背书的规定……我国票据法目前对于汇票和本票采取严格的记名背书规则,禁止对记名票据进行空白背书。

  特别转让背书是指在一般转让背书之外的,有某些特殊情形的背书。特别转让背书实际上是指期后背书和回头背书。

  期后背书是指票据在被拒绝付款、被拒绝承兑,或者做成拒绝证书期限经过后所为的背书,因而也称“受阻背书”,因其背书时间的特殊性,其在效力上不同于一般转让背书。回头背书也称“还原背书”,它是指持票人以票据上原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而所为的背书。票据上的原债务人可以是出票人、前手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等,回头背书除有转移票据权利的效果外,由于其被背书人的特殊性,对于被背书人的追索权和抗辩关系上有一定的限制,因而相对于一般转让背书有其特殊性。

  3、非转让背书

  对于非转让背书进行进一步的分类,可以分为委任背书和设质背书。委任背书并不以转移票据上的权力为目的,背书人进行背书的目的在于委托被背书人代为收款,所以委任背书又被称为代理背书。设质背书的背书人也并非以直接转移该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旨在票据权利上设定质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票据背书转让时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票据背书转让时要注意的事项、票据背书转让的特征以及票据背书转让的种类三个内容。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哪些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票据一般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持票人是享有票据权利的
票据转让背书须知
票据转让背书须知
汇票背书转让
禁止转让票据还是禁止转让背书票据
你好。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禁止转让票据和禁止转让背书票据
你好。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
背书及哪些票据不能背书转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
应付票据的转让或背书
你好,咨询银行吧
票据转让背书的概念
票据背书就是在可转让的票据后进行填写所接收票据单位的信息,加盖印鉴进行转让。如:支票就可以进行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
试述票据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的概念、种类及效力
你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以便进一步帮你分析,
如何查询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您好,根据我国目前的网络建设,网上是不能查询公民身份证正反照的,身份证正反面照只能根据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查询
但在企业工作,退休多大年纪
法律分析: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
如何到派出所查询别人的家庭住址
如何用身份证号查家庭住址?--可以去申请调查令
赌博罚款500对政审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政审比较严格的工作,会有影响。比如警校,军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制执行公司账上没有钱也没有固定资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但可以注意观察和调查了解,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随时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等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此外被申请
你好,吃低保得人骨头断了住院报销多少元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高劝退学费可以退吗
一、退学学费交了还能退吗1、退学学费交了可以退。未办理退学离校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学院不发给任何证明。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