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最后领取证件。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有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4.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有: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5.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本市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身份证异地办理时间太久不能取消。找法网提示您,制证信息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不能再行变更或撤销。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