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就是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但是女性职工产假期间所享受的并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全额工资,包括奖金等福利待遇。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并不是基本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1、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2、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4、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5、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并不是基本工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