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廉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为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他处没有住房等等。廉租房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在期满时可以申请续租。
乌鲁木齐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要求承租人退廉租房需要的条件有: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找法网提醒,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