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的民事诉讼难免会有各种纠纷牵扯其中,法院判决之后,未必能够让双方都信服,那么民事诉讼一般开几次庭?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诉讼一般开几次庭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对于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需要开一次庭就可以进行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一般是根据具体的案件,去进行决定的。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出现了中止审理的情形,那么同一个案件就可以开庭两次。但是不管如何,法院都是会控制开庭的次数的。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般来讲,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案件。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对特殊案件,当事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法院也可以受理。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诉讼一般开几次庭的相关知识,民事诉讼开一次庭就可以进行定案,但是中途存在其他情况,例如出现新证据导致的,可能会再开庭,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