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要看安置房是否已经取得房产证,如果取得房产证安置房买卖是受法律保护的,否则双方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已经取的房产证的安置房法律允许其上市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未取得的产权的安置房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双方签订的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1.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
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买安置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职工要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3.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