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借贷关系中,收据一般是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以避免日后因借贷的内容发生争执。那么,收据丢失的,其免责声明怎么写?原始凭证丢失又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吧。
证明
xx-x招标公司:
我公司由于×××原因,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
xx-x公司(压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原始凭证丢失的解决办法请参照财政部颁布实施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1、收条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
2、收条应包括五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3、在具备了上述五要素的基础上,收取人签名(盖章)收条即生效。
收据丢失后需立刻发表免责声明,以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当然平时我们也应注意收据的保存,避免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即是收据丢失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登陆我们找法网平台在线咨询我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