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复婚证这一个说法,只不过男女双方在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会在结婚证上注明是复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办复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般而言,男女双方办理复婚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各自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等证明;
3、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离婚后与他人再婚又离婚,则还应带上与他人离婚的有关法律文件,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5)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
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6)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
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办复婚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