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整个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凭据,当然当事人也有申请复核的机会,不过只有一次,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不要双方签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没强制要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签字,仅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了一方,或是双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应该依照规定的处理程序来进行。对于车方购有保险的前提下,首先要根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作出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分别各自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中,无论是通过双方协商,或是经过诉讼程序,都是赔偿的法律依据。今后保险公司,或是法院均要按照认定书的结果作出赔偿法律文件。因此,对于购有保险的加害方,虽然最终还是要由保险公司埋单,但前期受害方还是只能是面对肇事方,作为受害方是不能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的。
按照规定,在签收交警送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虽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并不代表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只能证明收到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10日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还是可以改,但要通过复议的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根据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只需要送达,生效与否不需要双方签字。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不要双方签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