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能补的,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慎遗失了,可以到作出原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申请补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0日内会出来,自交警勘查现场之日算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补。每起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都会有存档,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直接到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说明情况,然后申请补办即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10日内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的机关为作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找法网提醒大家,交通事故复核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3日内提出,法定期限内遇到节假日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复核的结果有三种,维持原责任认定书,改变责任认定书,撤销原责任认定书要求重新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