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保证对违法行为的追究,以此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诉讼进行了相关规定,对公益诉讼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根据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对您进行详细介绍。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1、公益诉讼的主体: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1)公民个人没有纳入到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内
(2)具有起诉资格的主体不明确,从法条字面上看,我们无法确定“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 “有关组织”到底指的是哪些机关、哪些组织,还需要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确定诉讼主体。
2、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公共利益的内涵:社会公共利益
仅将社会公共利益纳入到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是不全面和不完善的,国家利益也应受公益诉讼制度的保护。公共利益包括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这样的公益诉讼制度是不完善的。
4、公益诉讼的可操作性:不强
新民事诉讼法第 55 条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仅仅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要想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很多细节需要完善,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法律对公益诉讼进行相关具体条文的规定,但其规范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全面、不完善的问题。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手段,希望在未来有关法律能够加以完善。假如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